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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“东方之门案”看微信公众号知识产权侵权

代理“东方之门案”看微信公众号知识产权侵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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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,生活中出现一些债务人为了解决资金紧张的难题,通常会在债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,将同一件物品向多个自然人进行抵押,一旦债务人投资失败,资不抵债,将导致其债务不能按期进行归还,而案件的债权人为了行使自己的债权,只能要求对该抵押物进行清场,但在清偿过程中才发现,居然在同一财产上存在有多个抵押权,那此时如何进行清偿呢?清偿的顺序又如何?

我国的物权法规定,同一物品上存在多个抵押权的,抵押权的实现按照以下顺序进行:(一)抵押权已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的,抵押权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进行清偿;如果抵押权登记的顺序相同的,则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;